现对一建集团公司若干商铺、房屋公开招租,详细信息如下:
一、商铺、房屋信息
序号 | 地址 | 面积(m2) | 备注 |
1. | 衡阳西路12-7号(水电分楼下) | 27.8 | 空租 |
2. | 衡阳西路12-3号(水电分楼下) | 12.54 | 空租 |
3. | 杭州路38-2号 | 14.14 | 空租 |
4. | 杭州路38-5号 | 15.25 | 空租 |
5. | 杭州路38-1 | 14.14 | 空租 |
6. | 杭州路38-3 | 14.14 | 空租 |
7. | 杭州路38-4 | 14.14 | 空租 |
8. | 南宁市衡阳东路 9 号4#楼旁单间房屋 | 33 | 即将到期 |
9. | 衡阳西路12号北二巷6号 | 73.07 | 空租 |
10. | 明秀东路北二里1-9号 | 23 | 空租 |
11. | 明秀东路北二里新2-106号 | 18.7 | 空租 |
12. | 衡阳西路12号2-4层(水电分原办公楼) | 约2000 | 空租 |
13. | 杭州路38-3号综合住宅楼的一层 | 89.87 | 空租 |
14. | 杭州路38-3号综合住宅楼的二楼 | 411 | 空租 |
15. | 杭州路38-3号综合住宅楼的三楼 | 411 | 空租 |
二、招租要求
1、以上商铺、房屋均按现状招租,意向承租人可实地查看、了解商铺、房屋现状及相关费用。
2、租金暂按2020年价格执行。
3、租金按月结算,签订《租赁合同》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季度租金、合同履约担保金(2个月租金),水电、物业费自行与物业沟通后另计。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,合同履约担保金全额无息退还。
4、承租人应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10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下个季度租金。
5、租赁期限内,出租方仅负责维护租赁商铺、房屋的主体结构部分,其他配套设备、设施包括水管、化粪池、天面、防水以及经甲方同意进行装修而产生的增设物和所安装的设备、设施仅由承租人负责维修、养护,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。租赁期内,由于承租人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、房屋的损坏,承租人负责维修和更换,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6、租赁期间,承租人应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、房屋,如要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,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。
7、承租人基本条件:(1)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;(2)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,能够按时支付租金;(3)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其他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
报名地址:南宁市衡阳东路1号广西2106室
联系电话:0771-2210805